第七十一章 喜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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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在场的的人很多,除了那些和林子昊一起打篮球的人高马大的校队男生,还有很多看篮球比赛的女生,这边一出事,就陆陆续续围了过来,把张云起、高明和林子昊三人围的水泄不通。

他们大都数都是高二年纪的学生,几乎没有认识张云起的,但看到他做的事,听到他说的话,就觉得这个家伙有点儿扎眼,倒是不知道学校里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号人物,竟然能正面硬钢高明和林子昊。

林子昊其实是个脾气还不错的人,至少表面是这样的,但听到张云起这么过分的话后,也被呛的面红耳赤,连回击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事实上也没什么好说的,以往这个时候早就撸起袖子干起来了,但张云起毕竟是冲着高明来的,作为朋友他愿意搭把手,不过这第一炮得高明来打。

其实以往遇到这样的情况,以高明的个性,早就暴跳如雷怼天怼地怼神仙了,但林子昊实在是有点意外,高明只是克制的摸了摸还有手指印的左脸,对张云起点着头说:“可以。”

然后推开挡在身前的学生,直接走了。

这个结局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一向在学校里跳仗霸道的高明给人打了一巴掌,就这么狼狈的走了?

就连张云起都没想到高明竟然能这么克制,看来这家伙虽然有个小暴脾气,倒也没有智商欠费。

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张云起转身离开,围观的人群很自觉的散开,然后失望地看着这个家伙就这么轻松愉快地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

张云起心情确实还不错。

因为下午连着两节都是他喜欢的语文课,又能够听语文老师王知行吹着两撇玩世不恭的小胡子胡吹海侃了,张云起尤其是喜欢听王知行剖析李白的诗歌,每次他都要顺带讲解一下唐玄宗跟他儿媳妇杨玉环和李白之间的三角恋野史。

至于偶遇高明给了他一巴掌的事儿,没别的原因,就是好久没见面了,下次见面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给一巴掌,留做他进少管所前的纪念。

当然,高明现在不敢跟自己搞事儿,这是有原因的,对他来说现在是多事之秋,如果等到雷鸣那茬事彻底压下去了,这家伙指定像疯狗一样逮着自己咬。

张云起也很清楚,目前正面干掉高明是不太现实的,这不是能力的问题,是精-子的问题,但还是那句话,拉弓没有回头箭,现在箭才射到三分之二,不把高明这孙子射到墙上,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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